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南昌利冠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360106MA****8D5F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507民初8081号 |
案号 | (2020)苏0507执2602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0-08-18 |
发布日期 | 2020-12-23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江苏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南昌利冠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苏州源丰测量仪器有限公司支付货款48500元、违约金14550元,合计63050元。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376元,由被告南昌利冠科技有限公司负担(被告负担的诉讼费,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至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诉讼费专户,收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营业部,收款账号32250199743600001331037922);公告费600元,由被告南昌利冠科技有限公司负担(该款已由原告直接支付给人民法院报社,由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原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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