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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大连五岛水泥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姜连福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241809978
    执行依据文号 (2014)大铁民初字第00017号
    案号 (2014)大铁执字第00008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大连铁路运输法院民事审判庭
    执行法院 大连铁路运输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4-08-01
    发布日期 2015-01-19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辽宁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大连五岛水泥集团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31日前给付原告大连航鑫投资有限公司欠款本金296万元整。 二、原告撤回逾期利息及违约金之诉讼请求,保留诉权。 三、案件受理费30400元,减半收取为15200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20200元,由被告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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