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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第2198808005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上海东海液化气有限公司违反了燃气企业擅自回收或充装非本企业的气瓶
    行政处罚内容 于2019年06月20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滨海西首南果线公路东侧实施燃气企业擅自回收或充装非本企业的气瓶的行为。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现场检查笔录、现场照片、询问笔录、其他。该行为违反了《上海市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五款的规定,依据《上海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十二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8-06
    决定机关 浦东新区城管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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