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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第2197208005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上海东海液化气有限公司违反了燃气企业供应的气瓶充装重量不符合标准
    行政处罚内容 于2019年04月23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祝桥镇华星村创兴街38-1处实施燃气企业供应的气瓶充装重量不符合标准的行为。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1、行政执法行为告知书;2、谈话通知书;3、现场检查笔录;4、视听资料;5、责令改正通知书;6、询问笔录;7、其他类材料该行为违反了《上海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上海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六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5-17
    决定机关 浦东新区城管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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