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琉璃的黄金颜料及其应用方法

基本信息

申请号 CN201210093723.1 申请日 -
公开(公告)号 CN103359930B 公开(公告)日 2016-06-29
申请公布号 CN103359930B 申请公布日 2016-06-29
分类号 C03C1/04(2006.01)I;C03C17/34(2006.01)I 分类 玻璃;矿棉或渣棉;
发明人 陈京田;伊兵 申请(专利权)人 淄博淄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青岛发思特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淄博市淄川振华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地址 255100 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龙泉镇尚庄村
法律状态 -

摘要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琉璃的黄金颜料及其应用方法,属于琉璃制备技术领域。本发明所述的用于琉璃的黄金颜料,是将80KG氢氧化钠、117KG石英沙、2KG硼沙、16KG硝酸钠、1KG瓷土、0.5KG氟硅酸钠、2KG氧化锑、18KG碳酸钙、1KG碳酸钾、1KG碳酸钡、90克99.99%含量的金混合均匀后,在1400度的温度下溶化18小时后形成一种液态状,经水淬、干燥、粉碎、过120目筛,取筛下物制得,所述的应用方法,是将水晶料用铁棍取料,并在黄金颜料上匀速滚动,使黄金颜料均匀覆盖于水晶料表面,然后在纯银纸上滚过,经回火处理,最后在黄金颜料外面再套上一层水晶料成型即可。本发明整体效果鲜亮,制备出的琉璃着色效果富贵,更具有观赏性和艺术性,应用方法简单易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