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陕银保监罚决字〔2019〕2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董事长长期缺位,未指定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相关人员代为履职
    行政处罚内容 处以五十万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2-25
    决定机关 陕西银保监局
    法定代表人 郝光耀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