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渝梁平市监经处字(2019)61号
    违法行为类型 除前款和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所得61.36元;2、罚款5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2-12
    决定机关 重庆市梁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刘毅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