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渝梁平市监经处字(2019)6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除前款和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
行政处罚内容 | 1、没收违法所得61.36元;2、罚款5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12-12 |
决定机关 | 重庆市梁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刘毅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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