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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巴州)食药监罚字〔2018〕29号
    违法行为类型 使用失效医疗器械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失效的“一次性使用输液器带针”2袋; 2、处罚款人民币20000(贰万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4-13
    决定机关 巴中市巴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