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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兰公(兰公)行罚决字[2018]11904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采用国际联网安全技术保护措施案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18年06月15日16时许,兰溪市公安局网警大队民警对兰溪市立丰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日常工作检查是发现未按规定落实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给予兰溪市立丰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限期十五日内改正及警告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立即执行。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6-19
    决定机关 兰溪市市公安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