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中工商东区处字(2017)第131280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登记管理
    行政处罚内容 情节严重的,由登记机关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8-28
    决定机关 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中山银泰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