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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建自然资罚字[2019]08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占地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该单位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2、没收该单位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3、对该单位非法占用的土地处以每平方米5元的罚款,计人民币:154667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6-27
    决定机关 盐城市建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