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安徽卓宸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340111MA****AJ2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0191民初4605号 |
案号 | (2021)皖0191执453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1-02-03 |
发布日期 | 2021-04-21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安徽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安徽卓宸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应支付原告冯中军工资5498元,于2020年11月30日支付2749元,余款2749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支付完毕;如被告安徽卓宸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未按约定足额支付任一期款项,则视为剩余款项全部到期,并自愿向原告冯中军加付违约金1000元,原告冯中军可就全部剩余款项及违约金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以上款项支付至以下账户,户名:冯中军,账号:622908493068596619,开户行:兴业银行合肥经开区科技支行);二、原告冯中军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三、原、被告关于本起劳动争议纠纷再无其它任何争议;四、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为5元,由被告安徽卓宸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自愿负担。3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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