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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洪公(治)行罚决字[2019]568号
    违法行为类型 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未设置明显标志
    行政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8-30
    决定机关 淮安洪泽区公安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