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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池州银监罚决字〔2014〕2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给客户提供实质性服务收取费用,违背质价相符原则
    行政处罚内容 对中国农业银行池州分行罚款壹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4-10-27
    决定机关 池州银监分局
    法定代表人 吴春雷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