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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开市监处字〔2019〕182号
    违法行为类型 发布广告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国歌
    行政处罚内容 一、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二、罚款人民币20000元,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0-29
    决定机关 开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钟俊海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