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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包农畜养〔2020〕00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七十七条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改正,罚款35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28
    决定机关 包头市农牧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