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浦第2220200096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允许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或者允许未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延续执业注册有效期的护士在本机构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 |
行政处罚内容 | 警告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1-04 |
决定机关 | 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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