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上海荣正混凝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薛利兵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31000077****514H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沪0151民初00459号
    案号 (2018)沪0151执3008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崇明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8-10-07
    发布日期 2018-12-06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上海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上海荣正混凝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上海豪瀛建材有限公司诚意金8169000元;   二、被告上海荣正混凝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豪瀛建材有限公司自2018年1月4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8169000元为本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三、对原告的其余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8984元,被告上海荣正混凝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