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长银监罚决字〔2018〕24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高管人员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改正,并处20万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8-12-25
    决定机关 长治银监分局
    法定代表人 卫锐江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