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2021】湘0423市监案处字【餐】102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行政处罚内容 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1、没收“芥辣调味酱”一盒已超过保质期,予以销毁2、罚款5000元,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7-02
    决定机关 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