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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丹公(开)行罚决字〔2020〕707 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按规定登记、查验服务对象信息
    行政处罚内容 丹阳市惠美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行为已构成未按规定登记、查验服务对象信息,根据《江苏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决定给予江苏惠美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罚款贰仟元的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5-19
    决定机关 镇江丹阳市公安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