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丹公(开)行罚决字〔2020〕707 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未按规定登记、查验服务对象信息 |
行政处罚内容 | 丹阳市惠美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行为已构成未按规定登记、查验服务对象信息,根据《江苏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决定给予江苏惠美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罚款贰仟元的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5-19 |
决定机关 | 镇江丹阳市公安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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