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力沃健身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31012031****13X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0591民初10121号 |
案号 | (2021)苏0591执8074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1-12-08 |
发布日期 | 2022-03-10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江苏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被告确认:被告力沃健身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苏州第二分公司尚欠原告洗涤服务费49500元。被告力沃健身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苏州第二分公司应于2021年10月至2021年11月的每月30日前各支付给原告3000元,被告力沃健身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苏州第二分公司应于2021年12月30日前支付给原告3500元,被告力沃健身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苏州第二分公司应于2022年3月至2022年12月的每月30日前各支付给原告4000元。第2页共2页如被告力沃健身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苏州第二分公司违反上述约定,原告有权就上述到期款项、未到期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被告力沃健身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对被告力沃健身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苏州第二分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二、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753元,由原告负担。各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各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