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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港区应急管罚〔2019〕18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1-21
    决定机关 防城港市港口区应急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