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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福公(消)行罚决字〔2017〕0023号
    违法行为类型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和消防设施的醒目位置未按标准设置消防标识
    行政处罚内容 处罚款人民币玖仟元整的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5-31
    决定机关 阿勒泰地区消防救援支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