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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京通市监工罚(2020)148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之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9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4-07
    决定机关 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王春英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