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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浙杭富公路(非)罚〔2019〕060100545号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一运大型物件运输有限公司超限运输车辆擅自行驶公路(总重超限)案
    行政处罚内容 2019年5月14日23时48分,车号为浙A52865的车辆行驶到S305K12+700非现场检测点时,经动态称重设备检测,该车为6轴车,车货总质量81.72吨,装运盾构机。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9吨,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6吨之规定,该车超限32.72吨。另查明:该车车主为杭州一运大型物件运输有限公司。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1-25
    决定机关 富阳市公路路政管理大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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