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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西工商碑处字〔2017〕第158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名义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立即停止经营活动;2、罚款人民币1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8-14
    决定机关 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杨卫东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