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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沪市监松处字(2019)第272019004500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按规定变更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0.256424万元,罚款0.8000万元,责令改正,警告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8-14
    决定机关 松江区市场监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