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沈和市监吊处字(2021)0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经查:2021年4月,和平区长白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对辖区内的企业进行实地检查,检查中发现朔正(沈阳)科技有限公司等161户有限公司及2户分公司未在登记机关核准注册的经营住所内开展经营活动。我局又通过登记系统内当事人留存的联系电话与其电话联系,均未能与上述公司取得联系,通过询问社区工作人员或走访邻居,发现上述企业已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在营业执照的注册地址经营,经由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和平区税务局提供的纳税状况证明,显示上述企业已经超过连续六个月以上未缴税,符合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 第一款“公司登记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构成了连续六个月以上未经营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一、吊销营业执照。二、违法程度:一般违法经营行为。三、是否宽大处理:否。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6-16 |
决定机关 | 沈阳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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