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温瓯市监处字〔2020〕152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1020元并处罚款50000元,合计罚没51020元,上缴财政。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1-02
    决定机关 温州市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金海风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