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湘怀洪区)安监矿山工贸股罚单〔2020〕hjqdta15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无 |
行政处罚内容 | 鉴于洪江区金鸿固废处理有限公司违法行为轻微,也未造成严重后果,案件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承办人建议对该违法行为不予以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11-05 |
决定机关 | 怀化市洪江区应急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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