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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庆国土资函〔2018〕674号
    违法行为类型 在未取得合法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安庆市大龙山镇永林社区集体土地建设围墙和配电房及挖土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8-22
    决定机关 安庆市国土资源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