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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黄环罚﹝2020﹞15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按照规定安装油气回收装置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贰万伍仟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1-23
    决定机关 沧州市生态环境局黄骅市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