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福建汇通医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35050279****344T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粤0511民初749号
    案号 (2020)粤0511执1890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0-08-27
    发布日期 2021-02-23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广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网上立案编号【Z10410201602065】。被告福建汇通医药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付还原告汕头市粤东药业有限公司货款313929.5及利息(以313929.5为基数,自2019年8月4日起至被告实际还款之日止,按日万分之五计算的逾期利息)。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被告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