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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瑞运罚决字[2019]第3303815119100608号
    违法行为类型 瑞安市长途汽车运输公司 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
    行政处罚内容 2019年08月05日09时48分,瑞安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执法人员在综合监管平台检查时,发现浙C.M5267普通客车有违法嫌疑。经查,该车属于瑞安市长途汽车运输公司,经营范围为县际班车客运,经营线路为瑞安至鳌江。通过GPS平台监测轨迹发现,2019年07月22日该车驾驶员蔡新浅驾驶浙C.M5267普通客车当趟并没有进入核定的瑞安市瑞祥客运中心。瑞安市长途汽车运输公司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六条第(一)项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8-28
    决定机关 瑞安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肖建光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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