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盐交综罚字 [2021]10137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 |
行政处罚内容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给予当事人罚款100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立即改正。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10-25 |
决定机关 | 盐城市交通运输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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