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 失信被执行人 | 沈阳长隆瑞丰商贸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210114MA****AC6C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辽0114民初11970号 |
| 案号 | (2020)辽0114执4653号 |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 |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立案日期 | 2020-10-20 |
| 发布日期 | 2020-11-27 |
| 已履行 | 暂无 |
| 未履行 | 暂无 |
| 省份 | 辽宁 |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沈阳长隆瑞丰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给付原告祁琳销售货款10000.00元。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00元,公告费600.00元,均由被告沈阳长隆瑞丰商贸有限公司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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