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洛环罚〔2019〕第4012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行政处罚内容 该单位钢构车间内南边地上堆放有喷好的钢构件,地面有喷漆后留下的粉状物未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4-28
    决定机关 瀍河回族区洛阳市环境保护局瀍河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