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北京宗圣兴业商业控股有限公司沛县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猛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58846512-3
    执行依据文号 (2016)苏0322民初5148号
    案号 (2018)苏0322执294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江苏省沛县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沛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8-01-08
    发布日期 2018-10-15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江苏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北京宗圣兴业商业控股有限公司沛县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对沛县汉城商都8号楼因地基沉降造成的开裂消除危险、恢复原状,对大于0.5mm的墙体裂缝采取压力注浆法进行加固处理,小于0.5mm的墙体裂缝进行表面封闭; 二、被告北京宗圣兴业商业控股有限公司承担补充责任。 案件受理费80元,公告费600元,合计680元,由被告北京宗圣兴业商业控股有限公司沛县分公司、北京宗圣兴业商业控股有限公司负担(原告已预交,被告随案件款一并支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