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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洪市监案字﹝2019﹞S高1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凤球唛辣椒油1瓶、什锦罐头1瓶、老干妈辣椒油1瓶2.罚款6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1-28
    决定机关 淮安市洪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