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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赣安)市监(广)罚决〔2017〕2号
    违法行为类型 广告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2、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6-20
    决定机关 安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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