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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余公(瓶)行罚决字[2019]58036号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临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余杭分公司未按时报送或者告知相关信息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位于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的杭州临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余杭分公司,租客承租了在该单位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内的一出租房屋,该单位未按时报送租客的相关信息。后于2019年11月28日被公安机关查获。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十条,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决定给予杭州临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余杭分公司罚款一百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余杭农村商业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1-29
    决定机关 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瓶窑派出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