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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珠横新综罚决〔2020〕土005号
    违法行为类型 当事人不按批准用途使用国有土地,在环岛西路东侧、环岛北路南侧、建设工程质检中心西侧、小横琴山北侧(星乐度)将农用地建设成横琴汽车营地(露营乐园)项目,违法用地面积为59317.35平方米。
    行政处罚内容 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立即交还59317.35平方米国有土地,处罚款人民币壹佰壹拾捌万陆仟叁佰肆拾柒圆(小写:1186347元=59317.35㎡×2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2-04
    决定机关 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