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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下市管罚处字〔2017〕2049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它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已失效)
    行政处罚内容 鉴于当事人销售的货值及积极配合我局调查,故根据《浙江省食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标准》第三条细化标准第(一).2.(1)的规定,建议对当事人杭州顶仁乐购超市有限公司从轻处罚如下:一、没收违法所得795.6元;二、罚款131300元(货值金额13127.4元*10=131274元≈1313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7-25
    决定机关 杭州下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曾召顺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