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杭下市管罚处字〔2017〕2049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其它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已失效) |
行政处罚内容 | 鉴于当事人销售的货值及积极配合我局调查,故根据《浙江省食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标准》第三条细化标准第(一).2.(1)的规定,建议对当事人杭州顶仁乐购超市有限公司从轻处罚如下:一、没收违法所得795.6元;二、罚款131300元(货值金额13127.4元*10=131274元≈1313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07-25 |
决定机关 | 杭州下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曾召顺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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