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杭公(钱塘)行罚决字[2020]03510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14年以来中城建天一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承接下沙街道铭都雅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2020年11月10日09时55分许,杭州市公安局钱塘新区民警在该小区进行日常检查,发现负责该小区门卫工作的罗本贵,无保安员证正在值班。该公司行为已构成违反规定条件招用保安员。逾期不改、再次违反,属情节严重。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一万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1-11
    决定机关 杭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金沙湖派出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