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录音证据处理系统及处理方法

基本信息

申请号 CN201510146450.6 申请日 -
公开(公告)号 CN105049581A 公开(公告)日 2015-11-11
申请公布号 CN105049581A 申请公布日 2015-11-11
分类号 H04M1/656(2006.01)I;H04L9/32(2006.01)I 分类 电通信技术;
发明人 赵波涛;张平 申请(专利权)人 杭州猿人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 代理人 -
地址 310000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六和路368号一幢(北)三楼B3008室
法律状态 -

摘要

摘要 一种电话录音证据处理系统,包括第一电话端、第二电话端、电话录音取证端、数字签名模块、证据存储模块以及出证模块,电话录音取证端包括:接收模块,验证模块,通讯模块,录音模块,数字签名模块、系统还原模块以及出证模块均处于具备公信力的第三方监控环境下。处理方法:一种是第一电话端呼叫电话录音取证端,再由电话录音取证端呼叫第二电话端以及与之对应的反向呼叫的方法;另一种是第一电话端、第二电话端以及电话录音取证端构成三方通话模式以及与之对应的反向呼叫的方法。两种取证方法都将第一电话端和第二电话端的通话置于电话录音取证端的见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