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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长县执城管罚字【2021】第1665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21年05月18日10时05分,长沙县行政执法局湘龙执法队执法人员安东锋 、 李睿因日常检查巡查至长沙县湘龙街道滨湖路与土桥路交汇处时,发现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泥浆水未经沉淀直接排入下水道,泥浆水比较浑浊,颜色较黄。,执法人员立即上前向其出示执法证,表明身份,找到现场负责人常硕。经查,筑友智造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承包了该处的工地施工,该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泥浆水未经沉淀就使用一台抽水机直接排入下水道。泥浆水排放量约1.5立方米,现场负责人对泥浆水排放量表示认可(已拍照取证)。
    行政处罚内容 当事人于2021年7月19日自动通过微信缴纳罚款(非税收入票据号:3141608006),已履行处理决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7-19
    决定机关 长沙县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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