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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灵环罚〔2017〕108号
    违法行为类型 锅炉废气不能达标排放且至今未能完成整改任务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12-14
    决定机关 灵石县环保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