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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蚌自然支处字﹝2021﹞24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20.97亩国有建设用地给淮上区政府;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5388平方米,移交给淮上区(财政部门)政府;3.给予非法占用的20.97亩国有建设用地(折合13980.07平方米),按每平方米9.9元处以罚款,共计罚款13.840269万元人民币,限15日内上缴蚌埠市财政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0-28
    决定机关 蚌埠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