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深圳市泰宇机电设备连锁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44030074****455P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粤0306民初7828号 |
案号 | (2020)粤0306执637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0-01-03 |
发布日期 | 2020-04-26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广东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320190633556】。一、被告深圳市天颐雅香莱健康养生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深圳宝安桂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本金16,547,300元、利息1,851,293.78元、复利149,458.44元(利息、复利暂计至2018年2月7日,此后利息、复利按合同约定及中国人民银行之规定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被告深圳市中晟泰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泰宇机电设备连锁有限公司、深圳市浙温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陈星平对被告深圳市天颐雅香莱健康养生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深圳市中晟泰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泰宇机电设备连锁有限公司、深圳市浙温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陈星平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在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被告深圳市天颐雅香莱健康养生有限公司追偿;三、驳回原告深圳宝安桂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133,088元,由五被告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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